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4495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聲字第449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4495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丁希賓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0年度執字第13650號、110年度執聲字第3026號),本院裁定如下:
文丁希賓 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捌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丁希賓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款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有二裁判以上,經定其執行刑後,又與其他裁判併合而更定其執行刑者,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仍應以原來宣告之數個刑罰計算,而不以當時該數罪所定應執行刑為計算基準;然上開更定之應執行刑,不應比前定之應執行刑加計其他裁判所處刑期後為重,否則即與法律秩序理念及法律目的之內部界限有違,難認適法,此有最高法院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三、查本件受刑人丁希賓因犯如附表編號1至16所示之罪,經判處如附表編號1至16所示之刑,並確定在案,有該案件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受刑人前於民國110年12月8日請求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應執行刑,有受刑人請求並簽名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紙附於執行卷可稽。是聲請人認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為本件聲請與首揭法條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再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10所示之罪,固前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365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附表編號11至13所示之罪,經本院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附表編號15至16所示之罪,經本院110年度金訴字第65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惟受刑人既有附表編號1至16所示之罪應合併定執行刑,則前定之應執行刑即當然失效,本院自可更定該等罪責之應執行刑。然依上開說明,本院定其應執行刑,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亦應受內部界限,即不得重於有期徒刑9年4月(計算式為:附表編號1至10、11至13、15至16所示罪曾定應執行刑,加計附表編號14所示之罪,共為有期徒刑9年4月)。準此,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載之罪,分別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詐欺等罪,考量各該行為態樣、次數、侵害法益及危害程度、犯罪時間等因素,斟酌受刑人所犯上開各罪責任非難重複程度,兼顧其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及犯罪傾向、施以矯正之必要性、日後復歸社會更生,以及本院函知受刑人就本件定應執行之刑陳述意見,受刑人表示無意見(見本院卷第47頁)等情狀,定其應執行如主文所示之刑。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案件,原得易科罰金,然與其所犯不得易科罰金之如附表編號3至16所示案件併合處罰之結果,依上開說明,本院於定執行刑時,自不得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附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蔡汎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筠婷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附表:受刑人丁希賓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犯罪日期109年2月14日18時20分許為警採尿時起回溯96小時內某時109年1月13日14時25分許為警採尿時起回溯96小時內某時109年2月11日至109年2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毒偵字第962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毒偵字第1897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352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中簡字第1297號109年度中簡字第1889號109年度訴字第1002號等判決日期109年5月26日109年7月24日109年9月3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中簡字第1297號109年度中簡字第1889號109年度訴字第1002號等判決確定日期109年7月6日109年9月21日109年10月12日備註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0057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5029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4452號【編號1至10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365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456罪名詐欺詐欺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9年2月9日109年2月9日109年2月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9236號等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9236號等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923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45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45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45號判決日期109年10月29日(聲請書誤載為109年12月29日)109年10月29日(聲請書誤載為109年12月29日)109年10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45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45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45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4月7日110年4月7日110年5月11日備註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6892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6892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6893號【編號1至10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365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78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9年1月初某日至109年2月14日109年2月間某日109年2月初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352號等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5352號等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874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794號等109年度金上訴字第2794號等110年度金訴字第18號判決日期110年1月27日110年1月27日110年4月19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台上字第4508號110年度台上字第4508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8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7月22日110年7月22日110年5月18日備註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0602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0602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7103號【編號1至10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365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101112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共2罪)犯罪日期109年1月13日109年1月12日109年1月13日、109年2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6209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100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10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83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判決日期110年6月22日109年11月9日109年11月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83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6月30日110年9月1日110年9月1日備註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9881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3703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3703號【編號1至10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365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11至13經本院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編號131415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犯罪日期109年2月3日109年1月7日109年2月6日至109年2月7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2100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5513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473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74號110年度金訴字第650號判決日期109年11月9日110年8月27日110年10月2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74號110年度金訴字第65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9月1日110年9月28日110年11月8日備註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3703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1920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3650號【編號11至13經本院109年度金訴字第367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編號15至16經本院110年度金訴字第65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編號16以下空白罪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9年2月10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0473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650號判決日期110年10月2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65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11月8日備註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3650號【編號15至16經本院110年度金訴字第65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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