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65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2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6546號聲請人 蕭永宏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王家榮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提出據以請求之本票原本。
二、請補正票據之提示日。中華民國106年9月2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65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27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6546號聲請人 蕭永宏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王家榮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提出據以請求之本票原本。
二、請補正票據之提示日。中華民國106年9月2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