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463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463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4638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陳婷瑤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0年度執聲字第336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陳婷瑤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理由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附表編號1至6之罪,經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附表編號7至8之罪,經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故本件總刑期不得逾2年10月),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就上開所犯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4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黃佩韻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柏名中華民國100年11月24日附表:
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8.03.21│98.03.21│98.08.02│├────────┼──────────┼──────────┼──────────┤│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撤緩│臺中地檢100年度撤緩│臺中地檢100年度撤緩││年度案號│毒偵字第94、95、96號│毒偵字第94、95、96號│毒偵字第94、95、96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實││││││審├──────┼──────────┼──────────┼──────────┤││判決日期│100.09.29│100.09.29│100.09.29│├─┼──────┼──────────┼──────────┼──────────┤│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決││││││├──────┼──────────┼──────────┼──────────┤││判決│100.10.17│100.10.17│100.10.17│││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是│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執│臺中地檢100年度執│││第13096號│第13096號│第13096號││││││└────────┴──────────┴──────────┴──────────┘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8.08.02│98.09.26│98.09.26│├────────┼──────────┼──────────┼──────────┤│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撤緩│臺中地檢100年度撤緩│臺中地檢100年度撤緩││年度案號│毒偵字第94、95、96號│毒偵字第94、95、96號│毒偵字第94、95、96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實││││││審├──────┼──────────┼──────────┼──────────┤││判決日期│100.09.29│100.09.29│100.09.29│├─┼──────┼──────────┼──────────┼──────────┤│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100年度訴字第2196號││決││││││├──────┼──────────┼──────────┼──────────┤││判決│100.10.17│100.10.17│100.10.17│││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否│是││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執│臺中地檢100年度執│臺中地檢100年度執│││第13096號│第13096號│第13096號││││││└────────┴──────────┴──────────┴──────────┘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8.08.23│98.08.23││├────────┼──────────┼──────────┼──────────┤│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0年度撤緩│臺中地檢100年度撤緩│││年度案號│毒偵字第93號│毒偵字第93號││├─┬──────┼──────────┼──────────┼──────────┤│最│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後├──────┼──────────┼──────────┼──────────┤│事│案號│100年度訴字第2400號│100年度訴字第2400號│││實││││││審├──────┼──────────┼──────────┼──────────┤││判決日期│100.10.13│100.10.13││├─┼──────┼──────────┼──────────┼──────────┤│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定├──────┼──────────┼──────────┼──────────┤│判│案號│100年度訴字第2400號│100年度訴字第2400號│││決││││││├──────┼──────────┼──────────┼──────────┤││判決│100.10.31│100.10.31││││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是│││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第13264號│第132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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