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6年度苗小字第613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6年苗小字第61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返還消費借貸款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96年度苗小字第613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被告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原告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被告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異議,視為起訴,本院於民國96年
8月1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萬陸仟伍佰肆拾參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九點七一計算之利息,暨延滯第一個月,當月計付新臺幣壹佰伍拾元,延滯第二個月,當月計付新臺幣參佰元,延滯第三個月以上者,每月計付新臺幣陸佰元之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㈠被告於民國91年3月26日與原告訂立信用卡使用契約,領用
原告所發行之信用卡,依約被告得持該信用卡於各特約商店簽帳消費或向特定金融機構預借現金,並應於次月繳款日前向原告全部清償,或以循環信用方式繳付最低應繳金額,逾期清償時,即喪失期限利益,並應按年息19.71%計付利息,暨延滯第1個月,當月計付新臺幣(下同)150元,延滯第
2個月,當月計付300元,延滯第3個月以上者,每月計付
600元之違約金;又預借現金者,須另付按每筆借款金額3.5%計算之手續費。詎被告自95年4月21日起即未依約繳款,扣除被告依債務協商內容繳納之金額後,計尚欠76,543元,及自95年4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9.71%計算之利息,暨延滯第1個月,當月計付150元,延滯第2個月,當月計付300元,延滯第3個月以上者,每月計付600元之違約金未清償,爰求為判決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利息及違約金等語。
㈡又被告於95年4月間申請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成功
,自95年5月起陸續償還款項予最大債權銀行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竹商銀),新竹商銀則按月撥付1,041元予原告,然被告自95年11月起即未依債務協商之內容繳款,是被告既已毀諾,上開債務協商之協議視同無效,自應回復原契約之約定辦理。
二、被告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惟據其先前到場所為之陳述則以:伊自95年4月10日起至95年10月19日止,均按期繳付10,041元,共給付7期,自95年11月起始未繳款,故原告請求伊給付76,543元,及自95年4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之利息,該金額容有疑義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業據其提出信用卡申請書、信用卡約定條款、帳務明細表及信用卡消費明細帳單為證(附在支付命令卷及本院卷第25至32頁),被告就此亦未爭執,自堪信為真實。被告雖辯稱:其自95年4月10日起至95年10月19日止,均按月繳款10,041元,共繳納7期,故原告請求之金額是否正確尚有疑義云云。惟查,被告係在95年4月申請債務協商成功,並自95年5月起按月繳納10,041元予最大債權銀行新竹商銀,再由新竹商銀按月撥付原告1,041元,然被告僅繳納至95年10月止,此後即未依約繳款而毀諾,又原告請求之款項,業已扣除被告前於債務協商成立期間所繳納之款項之情,業據原告陳明在卷(見卷第22頁),復有原告提出之繳款明細表及信用卡消費明細帳單在卷足憑(見卷第25至32頁),足見被告上開所辯,洵非可採。
四、從而,原告本於上開信用卡申請書及約定條款之約定,請求被告給付76,543元,及自95年4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19.71%計算之利息,暨延滯第1個月,當月計付150元,延滯第2個月,當月計付300元,延滯第3個月以上者,每月計付600元之違約金,核屬有據,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訴訟標的金額在100,000元以下之民事小額訴訟,本院為被告敗訴之判決,應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0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華民國96年8月17日
苗栗簡易庭法官黃佩韻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並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
上訴理由應表明:一、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書記官洪逢春中華民國96年8月17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