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上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13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4年度上字第17號上訴人 詹長欽 訴訟代理人 呂富田 律師被上訴人高雄市阿蓮區農會法定代理人 陳進成 訴訟代理人 鍾義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5月13日
民事第二庭
法官謝肅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5月13日
書記官黃月瞳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上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13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4年度上字第17號上訴人 詹長欽 訴訟代理人 呂富田 律師被上訴人高雄市阿蓮區農會法定代理人 陳進成 訴訟代理人 鍾義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設定登記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5月13日
民事第二庭
法官謝肅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5月13日
書記官黃月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