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自字第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自字第35號自訴人寶石饌餐廳有限公司代表人 鍾克儉 被告 林莉莉
謝正德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9月25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鍾貴堯
法官施懷閔法官許曉怡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郭淑琪中華民國107年9月25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自字第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自字第35號自訴人寶石饌餐廳有限公司代表人 鍾克儉 被告 林莉莉
謝正德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9月25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鍾貴堯
法官施懷閔法官許曉怡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郭淑琪中華民國10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