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479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47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交付帳冊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4793號原告 黃亞麗 (數位瑞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新采國際開
發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人)訴訟代理人 黃璧川 律師被告 陳國雄 律師即新采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
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交付帳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陳君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4年1月30日
書記官林霈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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