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3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2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306號聲請人即債權人 陳禾青 即 陳春成 上列聲請人與 莊麗觀 、 鄭君偉 、 鄭君荻 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 陳明 本票1紙明確之提示日(年/月/日)。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
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3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2月0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306號聲請人即債權人 陳禾青 即 陳春成 上列聲請人與 莊麗觀 、 鄭君偉 、 鄭君荻 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 陳明 本票1紙明確之提示日(年/月/日)。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
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