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法院112年台聲字第13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請求給付價金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台聲字第1366號聲請人即被上訴人 王昱生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即上訴人哈利路亞國際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價金上訴事件(本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718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叁萬元。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袁靜文
法官林金吾法官蔡孟珊法官藍雅清法官陳靜芬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林蔚菁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