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8年度訴字第75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7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1月28日

裁判案由:違反稅捐稽徵法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訴字第七五八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法官林婷立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子祝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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