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04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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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10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2月15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104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邱澤佑
居桃園市○○區○○里000鄰○○路○○段00巷0弄00號指定辯護人公設辯護人 廖彥傑 被告 羅永坤 選任辯護人 洪士淵 律師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游紅桃
法官鄧瑋琪法官林蕙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忠順中華民國11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