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228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1年上易字第228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20日

裁判案由:竊佔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上易字第2287號上訴人即被告 吳長泰 上列上訴人因竊佔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181號,中華民國101年8月1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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