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除字第7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除字第725號聲請人 賴王秀蘭 即 賴弘毅 之繼承人聲請人 賴裕綸 即賴弘毅之繼承人聲請人 賴裕和 即賴弘毅之繼承人聲請人 賴裕宸 即賴弘毅之繼承人聲請人 賴裕綺 即賴弘毅之繼承人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51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7年11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7年12月2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游文科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6日
書記官楊玉華┌───────────────────────────────────────────────────┐│股票附表:107年度除字第725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豐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78-ND000158~78-ND000210││53│53000││││││││││├──┼───────────────┼──────────────┼──┼───┼──────┼───┤│0002│豐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3││1│340││├──┼───────────────┼──────────────┼──┼───┼──────┼───┤│0003│豐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78-ND005977~78-ND006065││89│89000││││││││││├──┼───────────────┼──────────────┼──┼───┼──────┼───┤│0004│豐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302││1│505││├──┼───────────────┼──────────────┼──┼───┼──────┼───┤│0005│豐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85-ND021119~85-ND021232││114│1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