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簡字第80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3月12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4年度簡字第806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臆如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4年度速偵字第30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陳臆如竊盜,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證據欄應補充「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各1份」外,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陳臆如前於民國102年間有多次竊盜犯行,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先後判處拘役40日、40日、10日、30日、10日確定,嗣定應執行刑拘役105日確定(尚未執行完畢),猶貪圖小利,觸犯本件竊盜犯行,所為顯不足取,兼衡被告為身心障礙之人,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1紙附卷可參(見偵卷第21頁)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竊取之財物價值)、智識程度為國中畢業暨家庭經濟狀況(見偵卷第5頁調查筆錄所載)、被告犯罪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庭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4年3月12日
刑事第二十六庭法官陳明珠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藍淑芬中華民國104年3月12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2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4年度速偵字第305號被告陳臆如女43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4樓
之2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臆如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於民國104年1月11日21時許,在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屈臣氏埔墘店內,乘無人注意之際,徒手竊取 林岳令 所管領如附表所示價值共計新臺幣2萬4,300元之商品,得手後藏放於其衣褲口袋內,於購買其他商品後,未將上開商品取出結帳即行離去。嗣因行經店門時觸動門口警報器,而為林岳令發現,隨即上前攔阻陳臆如並報警處理,而起獲上開遭竊物品。
二、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陳臆如於警詢及偵查中自白不諱,核與證人林岳令於警詢中證述之情節相符,並有贓物領據3紙、庫存檢核明細表2紙、交易明細2紙、贓物及查獲照片4張在卷足資佐證,是被告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4年1月20日
檢察官聶眾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編號│商品名稱│數量│價值(新│││││臺幣)│├──┼───────────┼──┼────┤│1│法國 貝德瑪水 之妍水漾保│1個│1,380元│││濕精華(試用品)│││├──┼───────────┼──┼────┤│2│寵愛之名 熊果素肌 因美白│1個│1,050元│││乳液50ML(試用品)│││├──┼───────────┼──┼────┤│3│寵愛之名熊果素肌因美白│1個│750元│││化妝水10ML(試用品)│││├──┼───────────┼──┼────┤│4│DR.WU杏仁酸亮白煥膚精│1個│1,500元│││華30ML(試用品)│││├──┼───────────┼──┼────┤│5│DR.WU玻尿酸保濕精華液│1個│800元│││15ML(試用品)│││├──┼───────────┼──┼────┤│6│DR.WU杏仁酸溫和煥膚精│1個│600元│││華百分之6(試用品)│││├──┼───────────┼──┼────┤│7│DR.WUV6微導美白化妝水│1個│750元│││150ML(試用品)│││├──┼───────────┼──┼────┤│8│寵愛之名熊果素肌因美白│1個│1,550元│││凍膜50ML(試用品)│││├──┼───────────┼──┼────┤│9│寵愛之名三分子玻尿酸保│1個│1,050元│││濕乳液50ML(試用品)│││├──┼───────────┼──┼────┤│10│寵愛之名三分子玻尿酸保│1個│1,800元│││濕水凝霜(試用品)│││├──┼───────────┼──┼────┤│11│艾薇塔彈力保濕水凝膠(│1個│490元│││試用品)│││├──┼───────────┼──┼────┤│12│DR.WUVC微導美白精華乳│1個│850元│││50ML(試用品)│││├──┼───────────┼──┼────┤│13│DR.WUVC微導美白眼部精│1個│850元│││華12ML(試用品)│││├──┼───────────┼──┼────┤│14│DR.WU極透光美白水凝霜│1個│1,200元│││30ML(試用品)│││├──┼───────────┼──┼────┤│15│彤妍燕窩素彈力抗皺眼霜│1個│500元│││15G(試用品)│││├──┼───────────┼──┼────┤│16│巴黎萊雅活力緊緻瞬效柔│1個│690元│││膚霜│││├──┼───────────┼──┼────┤│17│DR.WUVC微導美白淡斑精│1個│1,200元│││華20ML│││├──┼───────────┼──┼────┤│18│水之印緊緻活妍蜂王乳彈│1個│720元│││潤精華│││├──┼───────────┼──┼────┤│19│DR.WU杏仁酸亮白煥膚精│2個│1,600元│││華15ML│││├──┼───────────┼──┼────┤│20│巴黎萊雅水清新葡萄籽晚│1個│450元│││安睡眠面膜│││├──┼───────────┼──┼────┤│21│JUMELLE皺效賦活眼霜│2個│1,960元│││15ML│││├──┼───────────┼──┼────┤│22│艾薇塔美白淨潤精華液│2個│1,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