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8年聲字第247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2477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弄17號(現於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執行)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98年度執聲字第209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受刑人甲○○因違反電信法等罪,經本院及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主刑部分應執行之刑。
二、按「中華民國94年2月2日修正公佈之現行刑法第41條第2項,關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逾6個月者,排除適用同條第1項得易科罰金之規定部分,與憲法第23條規定有違,並與本院釋字第366號解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佈之日起失其效力。」,有民國(下同)98年6月19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2號解釋文可資參照,換言之,刑法第41條第2項之規定,自98年6月19日起即失其效力。本件受刑人犯附表所列之罪,均符合第41條第1項得易科罰金之規定,故本件定應執行之刑雖逾6月,仍應依刑法第41條第2項規定,諭知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作為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2月14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林榮龍
法官李秋娟法官江錫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鄧智惠中華民國98年12月15日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違反電信法│竊盜│├───────────┼────────────┼───────────┼───────────┤││有期徒刑5月,已裁定│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2月又15日│減為有期徒刑4月│減為有期徒刑2月,│││││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6年1月25日│95年12月7日│95年10月下旬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字第1240號│96年度偵字第5594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員簡字第124號│96年度訴字第1113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03.22│96.07.31│96.10.31│├───┼───────┼────────────┼───────────┼───────────┤││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員簡字第124號│96年度訴字第1113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04.23│96.08.27│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96年度執字第2754號│96年度執字第4984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備註│(96年度執減更字第3692號)│(臺中地檢97年度執助字││││(臺中地檢97年度執助字第│第554號)││││555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2月,│減為有期徒刑2月,│減為有期徒刑2月,│││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6年2月2日│96年2月17日│96年2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竊盜│搶奪│詐欺│├───────────┼────────────┼───────────┼───────────┤││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3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2月,│減為有期徒刑5月,│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6年1月29日│96年2月19日│95年10月18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0.31│96.11.23│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詐欺│詐欺│詐欺│├───────────┼────────────┼───────────┼───────────┤││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5年10月下旬某日│95年11月間某日│95年11月間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罪名│詐欺│詐欺│詐欺│├───────────┼────────────┼───────────┼───────────┤││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5年11月中旬某日│95年11月13日│95年12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6│17│18│├───────────┼────────────┼───────────┼───────────┤│罪名│詐欺│詐欺│詐欺│├───────────┼────────────┼───────────┼───────────┤││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5年12月10日│95年12月中旬某日│95年12月14日或15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9│20│21│├───────────┼────────────┼───────────┼───────────┤│罪名│詐欺│詐欺│詐欺│├───────────┼────────────┼───────────┼───────────┤││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5年12月中旬某日│95年12月15日或16日│95年12月22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2│23│24│├───────────┼────────────┼───────────┼───────────┤│罪名│詐欺│詐欺│詐欺│├───────────┼────────────┼───────────┼───────────┤││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5年12月30日│95年12月某日│95年12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5│26│27│├───────────┼────────────┼───────────┼───────────┤│罪名│詐欺│詐欺│詐欺│├───────────┼────────────┼───────────┼───────────┤││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5年12月底某日│95年12月中旬某日│95年12月中旬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8│29│30│├───────────┼────────────┼───────────┼───────────┤│罪名│詐欺│詐欺│詐欺│├───────────┼────────────┼───────────┼───────────┤││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6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3月,│││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6年1月2日│96年1月下旬某日│96年1月29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31│32│3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96年1月25日│96年2月底某日│96年3月中旬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0.31│96.10.31│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34│35││├───────────┼────────────┼───────────┼───────────┤│罪名│違反電信法│贓物││├───────────┼────────────┼───────────┼───────────┤││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宣告刑│減為有期徒刑2月,│減為有期徒刑1月15日││││刑前強制工作3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犯罪日期│自95年10月31日起│95年10月25日││││至95年11月3日止│││├───────────┼────────────┼───────────┼───────────┤│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年度案號│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96年度偵緝字第232號等││├───┬───────┼────────────┼───────────┼───────────┤││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6.10.31│96.10.31││├───┼───────┼────────────┼───────────┼───────────┤││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確定├───────┼────────────┼───────────┼───────────┤│判決│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96年度上訴字第2454號│││├───────┼────────────┼───────────┼───────────┤││判決確定日期│96.11.23│96.10.31││├───┴───────┼────────────┼───────────┼───────────┤│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否為併罰之數罪│是│是││├───────────┼────────────┼───────────┼───────────┤││彰化地檢│彰化地檢│││備註│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96年度執保字第10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