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除字第208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2月30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二○八六號
聲請人咏得金屬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林玉梅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辯論終結,並判決如左: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催字第四○○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九十二年九月十一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林玫君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B法院書記官曹復~F0~T40┌──────────────────────────────────────────────────────┐│支票附表:九十二年度催字第四00號│├─┬─────────┬─────────┬───────────┬────────┬────────┬──┤│編│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號││││(新台幣)│││├─┼─────────┼─────────┼───────────┼────────┼────────┼──┤│1│ 李明哲 │蘆洲市農會│九十二年四月五日│叁萬捌仟元│0000000││├─┼─────────┼─────────┼───────────┼────────┼────────┼──┤│2│李明哲│蘆洲市農會│九十二年五月五日│壹拾柒萬壹仟伍佰│0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