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88年度易字第13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88年易字第13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3月28日

裁判案由:妨害家庭


主文乙○○連續與有配偶之人相姦,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甲○○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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