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10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02日
裁判案由: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訴字第1068號原告 王世棋
王振愷 共同訴訟代理人 謝育錚 律師被告 唐肇澧 訴訟代理人 洪梅芬 律師
涂欣成 律師 李政儒 律師 楊淳涵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王鍾湄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8年7月3日
書記官蘇嬿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