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6年度中小字第2303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中小字第2303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柯艾玉
被   告  梁玉瑾
訴訟代理人  顏佩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9月28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高士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9月28日
書記官陳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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