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附民字第4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四四О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附民字第4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四四О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