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40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重訴字第40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29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重訴字第400號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豊彥 訴訟代理人 張曉琪 被告鼎新工程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 李明智 人被告 葉秀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3年1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玖佰壹拾柒萬玖仟玖佰捌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玖萬壹仟捌佰捌拾貳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本件原告起訴時,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所示之本金及如起訴狀之附表所載之利息及違約金。嗣於本院103年1月27日言詞辯論時,將上開違約金之起算日減縮如附表所示之違約金起算日,其餘不變,則原告所為,係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於法相合,應予准許。
三、原告主張:被告鼎新工程有限公司(下稱鼎新公司)於民國96年11月14日起,邀同被告李明智、葉秀真擔任連帶保證人,與原告簽訂保證書,就鼎新公司對原告所負之一切債務以新臺幣(下同)12,000,000元為限額,願負連帶清償責任。
嗣鼎新公司分別向原告借款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共20筆,並約定如授信撥動申請書兼借款憑證及授信約定書上所載之借款期間、借款利率、違約金及償還方式等事項。詎鼎新公司僅繳納本息自102年10月9日止,即未依約繳納,並於102年11月22日經票據交換所公告因存款不足通報為拒絕往來戶,嗣經原告屢次催討,亦未清償,則依授信契約書授信共通條款第7條、8條約定,全部債務均視為到期,並尚積欠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本金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為清償。又李明智、葉秀真為鼎新公司之連帶保證人,自應負連帶清償之責。爰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提起本訴,並聲明如主文所示。
四、被告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明或陳述。
五、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約定利率;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民法第474條第1項、第478條前段、第233條第1項及第250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保證債務,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包含主債務之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之負擔,民法第739條及第740條亦有明文。又保證債務之所謂連帶,係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務,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而言,此觀諸民法第272條第1項規定連帶債務之文義即明(最高法院45年台上字第1426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
六、經查,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放款戶帳號資料查詢申請單、保證書、授信撥動申請書兼借款憑證、授信契約書、催討紀錄表、通知函、回執聯、臺灣票據交換所第一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等件為證,本院依上開貸款資料所載內容審核結果,確與原告主張之事實相符;又被告經合法通知後,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或提出準備書狀就上開情事為任何爭執,則原告主張之事實,應可認為真實。從而,原告本於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金額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七、本件原告全部勝訴,訴訟費用即裁判費91,882元,自應由被告連帶負擔。
八、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第85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楊淑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
書記官陳瑩萍附表┌──┬──────┬──────┬─────┬─────┬─────┬───┬─────────────┐│編號│請求債權本金│原借款金額│借款日期│到期日期│利息計算期│利率│違約金計算期間及利率│││││││間│(年息)││├──┼──────┼──────┼─────┼─────┼─────┼───┼─────────────┤│1│9,6000元│12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2│864,000元│1,08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3│39,992元│5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4│360,000元│45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5│144,000元│18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6│1,296,000元│1,62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7│120,000元│15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8│1,080,000元│1,35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9│135,992元│17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10│1,224,000元│1,53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11│103,996元│13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12│936,000元│1,170,000元│101/10/09│106/10/09│自102年10│3.85%│自102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月9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13│164,500元│164,500元│102/07/26│102/11/28│自102年10│3.9%│自102年11月27日起至清償日│││││││月26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14│305,500元│305,500元│102/07/26│102/11/28│自102年10│3.9%│自102年11月27日起至清償日│││││││月26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15│262,500元│262,500元│102/10/01│103/02/27│自102年11│3.9%│自102年12月2日起至清償日│││││││月1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16│487,500元│487,500元│102/10/01│103/02/27│自102年11│3.9%│自102年12月2日起至清償日│││││││月1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17│170,000元│170,000元│102/10/22│103/03/28│自102年10│3.9%│自102年11月23日起至清償日│││││││月22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18│390,000元│390,000元│102/10/22│103/03/28│自102年10│3.9%│自102年11月23日起至清償日│││││││月22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19│100,000元│100,000元│102/10/17│103/01/17│自102年10│3.9%│自102年11月18日起至清償日│││││││月17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20│900,000元│900,000元│102/10/17│103/01/17│自102年10│3.9%│自102年11月18日起至清償日│││││││月17日起至││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清償日止││左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左開利率20%計│││││││││算。│├──┼──────┼──────┼─────┼─────┼─────┼───┼─────────────┤│合計│9,179,980元│10,7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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