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12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聲字第1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聲字第129號抗告人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法定代理人 謝哲勝 上列抗告人聲請變更法人登記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9年3月25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4月8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宣玉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4月8日
書記官林怡秀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