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119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11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1194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6月29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高雅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田瑾俐中華民國96年6月29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