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票字第68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司票字第6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9月0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票字第685號聲請人 吳岳霖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即債務人百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本院民國110年7月23日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裁定撤銷。
理由
一、本院民國110年7月23日裁定以聲請人未補正相對人之法定代理人而駁回聲請,因聲請人陳稱本院送達信封內未有補正裁定,僅有繳費單及聲請公示送達狀之空白例槁,聲請人現已補正,爰將原裁定撤銷,另為適當之裁定。
二、爰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鐘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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