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法院87年台聲字第6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7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返還買賣價金等聲請訴訟救助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六二九號
聲請人 陳國開 右聲請人因與 陳基楠 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等上訴事件,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准予訴訟救助。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李錦豐
法官楊鼎章法官李慧兒法官許朝雄法官葉賽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日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87年台聲字第6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7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返還買賣價金等聲請訴訟救助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七年度台聲字第六二九號
聲請人 陳國開 右聲請人因與 陳基楠 間請求返還買賣價金等上訴事件,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准予訴訟救助。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李錦豐
法官楊鼎章法官李慧兒法官許朝雄法官葉賽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