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聲字第567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聲字第56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1月13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5672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臺中監獄執行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九十七年度執聲字第四一二六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等罪所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八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理由受刑人甲○○因犯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八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1月13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高文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林淑慧中華民國98年1月13日附表: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罪│施用第二級毒品罪│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11月│├────────┼────────┼────────┼────────┤│犯罪日期│97年4月20日│97年4月20日│97年03月20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毒│臺中地檢97年度毒│臺中地檢97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2398號│偵字第2398號│偵字第1904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事實審││2098號│2098號│2012號││├────┼────────┼────────┼────────┤││判決│97.08.07│97.08.07│97.08.18│││日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判決││2098號│2098號│2012號││├────┼────────┼────────┼────────┤││判決│97.08.13│97.08.13│97.09.01│││確定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7年度執│臺中地檢97年度執│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第13457號│字第13457號│字第13663號│└────────┴────────┴────────┴────────┘┌────────┬────────┬────────┬────────┐│編號│4│5│6│├────────┼────────┼────────┼────────┤│罪名│施用第二級毒品罪│施用第一級毒品罪│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年3月20日│97年4月15日│97年4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毒│臺中地檢97年度毒│臺中地檢97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1904號│偵字第3598號│偵字第3598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事實審││2012號│3062號│3062號││├────┼────────┼────────┼────────┤││判決│97.08.18│97.08.27│97.08.27│││日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判決││2012號│3062號│3062號││├────┼────────┼────────┼────────┤││判決│97.09.01│97.09.15│97.09.15│││確定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7年度執│臺中地檢97年度執│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第13663號│字第15563號│字第15563號│└────────┴────────┴────────┴────────┘┌────────┬────────┬────────┬────────┐│編號│7│8││├────────┼────────┼────────┼────────┤│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罪│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97年07月21日│97年07月2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7年度毒│臺中地檢97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3693號│偵字第3693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事實審││3454號│3454號│││├────┼────────┼────────┼────────┤││判決│97.10.31│97.10.31││││日期││││├───┼────┼────────┼────────┼────────┤││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確定│案號│97年度訴字第│97年度訴字第│││判決││3454號│3454號│││├────┼────────┼────────┼────────┤││判決│97.11.24│97.11.24││││確定日期││││├───┴────┼────────┼────────┼────────┤│備註│臺中地檢97年度執│臺中地檢97年度執││││字第17844號│字第178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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