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司促字第141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5月3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司促字第14136號債權人進賜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蘇榮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臺灣引興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債權人得為本件請求之釋明資料(如:承攬工程契約書影本)。
㈡提出工程總費用0000000元之相關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鍾若凱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