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附民字第92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27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0年度附民字第923號原告A女(姓名、住所均詳卷)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110年度易字第157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官黃司熒
法官許慧珍法官江健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偵光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