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審除字第24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審除字第24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審除字第249號聲請人甲○○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8年4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支票,因被搶,前經聲請本院以97年催字第1029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支票無效。
理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支票,經本院以97年催字第1029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8年3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8年4月2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蘇姿月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8年4月28日
書記官陳美月┌──────────────────────────────────────────────────┐│附表:98年度審除字第249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帳號│票面金額(新台幣)│發票日│支票號碼│備考│├──┼──────┼─────┼──────┼────────┼───────┼──────┼───┤│001│陳柄勳│台灣銀行五│052261│40,800元│97年10月20日│0000000│││││甲分行││││││├──┼──────┼─────┼──────┼────────┼───────┼──────┼───┤│002│ 尤維信宏道 │合作金庫商│01397-7│13,235元│97年9月20日│0000000││││工程行│業銀行五甲│││││││││分行││││││├──┼──────┼─────┼──────┼────────┼───────┼──────┼───┤│003│ 李有忠 │第一銀行五│000000000│9,689元│97年9月30日│0000000│││││甲分行││││││├──┼──────┼─────┼──────┼────────┼───────┼──────┼───┤│004│建升不銹鋼有│第一銀行五│000000000│5,163元│97年11月5日│0000000││││限公司│甲分行││││││├──┼──────┼─────┼──────┼────────┼───────┼──────┼───┤│005│ 李明川 │第一銀行五│000000000│31,332元│97年9月20日│0000000│││││甲分行││││││├──┼──────┼─────┼──────┼────────┼───────┼──────┼───┤│006│元浩展實業有│第一銀行五│000000000│3,196元│97年10月5日│0000000││││限公司│甲分行││││││├──┼──────┼─────┼──────┼────────┼───────┼──────┼───┤│007│盛興科技有限│第一銀行五│000000000│8,760元│97年9月30日│0000000││││公司│甲分行││││││├──┼──────┼─────┼──────┼────────┼───────┼──────┼───┤│008│尚祺實業有限│台北富邦銀│000000000000│9,710元│97年9月5日│0000000││││公司│行前鎮分行││││││├──┼──────┼─────┼──────┼────────┼───────┼──────┼───┤│009│ 李世明 即冠錩│高雄市第三│737-9│8,600元│97年10月31日│0000000││││企業社│信用合作社│││││││││瑞祥分社││││││├──┼──────┼─────┼──────┼────────┼───────┼──────┼───┤│010│李世明即冠錩│高雄市第三│737-9│17,900元│97年10月10日│0000000││││企業社│信用合作社│││││││││瑞祥分社││││││├──┼──────┼─────┼──────┼────────┼───────┼──────┼───┤│011│ 王宗記 │高雄市第三│67-6│9,800元│97年10月30日│0000000│││││信用合作社│││││││││瑞祥分社││││││├──┼──────┼─────┼──────┼────────┼───────┼──────┼───┤│012│ 陳鍾秀圓鳳山 農會信│0000000│30,330元│97年9月30日│0000000│││││用部五甲分│││││││││部││││││├──┼──────┼─────┼──────┼────────┼───────┼──────┼───┤│013│ 陳宗寶 │陽信商業銀│2202│3,630元│97年10月30日│0000000│││││行五甲分行││││││├──┼──────┼─────┼──────┼────────┼───────┼──────┼───┤│014│ 謝素珍 │玉山銀行鳳│000000000│36,000元│97年9月30日│0000000│││││山分行││││││├──┼──────┼─────┼──────┼────────┼───────┼──────┼───┤│015│億尚精密工業│彰化商業銀│000000000│14,268元│97年9月16日│0000000││││有限公司│行鳳山分行││││││├──┼──────┼─────┼──────┼────────┼───────┼──────┼───┤│016│ 林月嬌 │第一銀行鳳│000000000│38,900元│97年10月31日│0000000│││││山分行││││││├──┼──────┼─────┼──────┼────────┼───────┼──────┼───┤│017│林月嬌│第一銀行鳳│000000000│3,500元│97年9月30日│0000000│││││山分行││││││├──┼──────┼─────┼──────┼────────┼───────┼──────┼───┤│018│謝素珍│臺灣新光商│00000000│18,300元│97年10月31日│0000000│││││業銀行鳳山│││││││││分行││││││├──┼──────┼─────┼──────┼────────┼───────┼──────┼───┤│019│ 林雪美 │臺灣新光商│000000000│3,713元│97年9月5日│0000000│││││業銀行鳳山│││││││││分行││││││├──┼──────┼─────┼──────┼────────┼───────┼──────┼───┤│020│高雄永盟科技│台灣中小企│00000000│17,975元│97年9月20日│0000000││││有限公司│業銀行北鳳│││││││││山分行││││││├──┼──────┼─────┼──────┼────────┼───────┼──────┼───┤│021│高雄永盟科技│台灣中小企│00000000│15,364元│97年10月10日│0000000││││有限公司│業銀行北鳳│││││││││山分行││││││├──┼──────┼─────┼──────┼────────┼───────┼──────┼───┤│022│ 黃靜雪 │台北富邦銀│000000000│15,700元│97年9月30日│0000000│││││行鳳山分行││││││├──┼──────┼─────┼──────┼────────┼───────┼──────┼───┤│023│ 高進義 │土地銀行鳳│03266-1│1,550元│97年9月30日│0000000│││││山分行││││││├──┼──────┼─────┼──────┼────────┼───────┼──────┼───┤│024│ 許成吉 │聯邦商業銀│000000000000│11,800元│97年10月31日│0000000│││││行鳳山分行││││││├──┼──────┼─────┼──────┼────────┼───────┼──────┼───┤│025│鎰薪工程有限│台中商業銀│130-7│1,089元│97年9月30日│0000000││││公司│行鳳山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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