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3937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簡字第393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8月01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3年度簡字第3937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蕭文富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3年度偵字第1661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蕭文富在公共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叁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象棋叁拾貳顆、骰子叁顆及新臺幣壹仟叁佰元均沒收之。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證據欄一、編號2應補充「手繪現場圖」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蕭文富在公共場所賭博財物,助長投機僥倖風氣,危害社會善良風俗,兼衡其智識程度為國小畢業暨家庭經濟狀況(見偵卷第5頁調查筆錄、第20頁個人戶籍資料所載)、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以及犯罪後能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至扣案之象棋32顆、骰子
3顆及賭資新臺幣1,300元,係被告當場賭博之器具以及在賭檯之財物,業據被告於偵訊中供認屬實,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依刑法第266條第2項規定宣告沒收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第450條第1項,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42條第3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庭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庭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
刑事第二十六庭法官陳明珠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政偉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66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000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3年度偵字第16612號被告蕭文富男66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雲林縣臺西鄉○○村○○000號居新北市○○區○○路0段00巷00號3樓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蕭文富基於賭博之犯意,於民國103年5月22日下午3時5分許,在新北市○○區○○○路○○○號果菜市場0609號攤位之公共場所,與5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對賭,玩法為由該5人中之4人輪流擲骰子選擇何人當莊家,每人發4顆棋子,輪流拿牌及擲牌,先湊齊1對及車、馬、砲各1支者為贏家,自摸者得向其他3家收取新臺幣(下同)100元,放槍者輸50元給贏家,蕭文富則在場外下注50元賭何人胡牌,贏者得向輸家收取押注金。嗣為警獲報後前往取締,當場逮獲蕭文富一人(其餘人均逃逸)及扣得供賭博使用之象棋32顆、骰子3顆及賭資1,300元。
二、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待證事實│├──┼────────────┼───────────┤│1│被告蕭文富於警詢、偵查中│坦承於上開時、地賭博財│││之自白│物之事實。│├──┼────────────┼───────────┤│2│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被告確於上揭時、地與他│││錄表各1份、現場照片6張、│人對賭,並經警方扣得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賭博使用之象棋32顆、骰│││厚德派出所員警出具之職務│子3顆及賭資1,300元│││報告1份││└──┴────────────┴───────────┘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之賭博罪嫌。至扣案之象棋32顆、骰子3顆及賭資1,300元等物,雖非被告所有,惟分別係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上之財物,業據被告供承在卷,故請依刑法第266條第2項規定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
檢察官簡群庭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與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