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204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045號附民原告 陳偲柔 附民被告 李隆華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227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8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張婉寧
法官鄭銘仁法官陳嘉臨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怡蓁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