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175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1757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俊偉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101年度偵字第7430號、101年度緩字第1723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2年度執聲字第129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電子遊戲機壹臺及盜版遊戲光碟共叁拾片,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本件被告許俊偉因犯著作權法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官以101年度偵字第7430號緩起訴處分,於民國101年4月24日確定,102年4月23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本案扣押之電子遊戲機(XBOX360廠牌遊戲機)1臺及盜版光碟(遊戲光碟)30片(詳101年度保管字第2031號扣押物品清單),係違反上開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第2項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著作權法第98條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1年以上3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第259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又著作權法第98條明定,犯著作權法第91條至第93條、第95條至第96條之1之罪,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得沒收之。但犯第91條第3項及第91條之1第3項之罪者,其得沒收之物,不以屬於犯人者為限。
三、經查:本件被告許俊偉前因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之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101年4月18日以101年度偵字第7430號為緩起訴處分,於101年4月24日確定,並於102年4月23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此業經本院核閱上揭卷宗屬實。該案查扣如附表所示電子遊戲機1臺及盜版光碟共30片,有卷附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101年保字第2031號扣押物品清單各1份在卷可稽。又上開扣案物均係被告所有,且供其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第3項之罪所用之物,業據其於警、偵訊中供承在卷,是揆諸上揭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第259條之1之規定,檢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259條之1,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6月28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簡璽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洪玉堂中華民國102年6月28日附表:
1、電子遊戲機(XBOX360廠牌遊戲機)1臺
2、盜版之「THEBOURIVE」遊戲光碟1片
3、盜版之「PROTOTYPE」遊戲光碟1片
4、盜版之「魔兵驚天錄」遊戲光碟1片
5、盜版之「鐵拳6」遊戲光碟1片
6、盜版之「MASSEFFECT」遊戲光碟1片
7、盜版之「PESONANCEOFFATE」遊戲光碟1片
8、盜版之「北斗無雙」遊戲光碟1片
9、盜版之「七龍珠」遊戲光碟1片
10、盜版之「REDSEEDSPROFILE」遊戲光碟1片
11、盜版之「N3Ⅱ」遊戲光碟1片
12、盜版之「真名法典ⅡA」遊戲光碟1片
13、盜版之「真名法典ⅡB」遊戲光碟1片
14、盜版之「惡靈古堡4」遊戲光碟1片
15、盜版之「侍道3」遊戲光碟1片
16、盜版之「STAROCEANA」遊戲光碟1片
17、盜版之「STAROCEANB」遊戲光碟1片
18、盜版之「STAROCEANC」遊戲光碟1片
19、盜版之「FABLEⅡ」遊戲光碟1片
20、盜版之「WHEELMAN」遊戲光碟1片
21、盜版之「NEEDFORSPEED」遊戲光碟1片
22、盜版之「ALANWAKE」遊戲光碟1片
23、盜版之「NIERGESTALT」遊戲光碟1片
24、盜版之「失落的星球2」遊戲光碟1片
25、盜版之「REDDEADREDEMPTION」遊戲光碟1片
26、盜版之「職棒大聯盟2K11」遊戲光碟1片
27、盜版之「英雄不在」遊戲光碟1片
28、盜版之「鋼彈無雙3」遊戲光碟1片
29、盜版之「007血石」遊戲光碟1片
30、盜版之「死亡復甦」遊戲光碟1片
31、盜版之「凱薩琳」遊戲光碟1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