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司票字第36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票字第3605號聲請人 楊勝翔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鄭金鈴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聲請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確認聲請人是
否有改名,因聲請人楊勝翔與三張本票受款人為 楊錫當 姓名不相符)㈡釋明聲請人楊勝翔為票據權利人。(因聲請人楊勝翔與三
張本票受款人為楊錫當不相符)㈢陳報利息起算日為何?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李志堅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