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14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5月11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1408號原告即反訴被告 蔡日
林茶花 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芊智 律師被告即反訴原告 鄭萬法 訴訟代理人 許安德利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
書記官王美韻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140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5月11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訴字第1408號原告即反訴被告 蔡日
林茶花 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芊智 律師被告即反訴原告 鄭萬法 訴訟代理人 許安德利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
書記官王美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