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司票字第191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司票字第19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1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票字第1918號聲請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非訟代理人 王怡仁 相對人盛林貿易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楊敏郎人相對人 楊秋萍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於各如附表所示發票日共同簽發之本票貳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之請求金額,及按各如附表所示之計息本金,自各如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各按如附表所示之請求利率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2紙,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2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0日
司法事務官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票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
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本票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四、本票裁定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聲請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104年度司票字第1918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請求金額│計息本金│到期日│利息起算日│請求利率││││(新臺幣)│(新臺幣)│(新臺幣)││││├──┼───────┼────────┼──────┼──────┼───┼───────┼────────┤││││545,332元│543,942元││104年9月21日│年息百分之2.9││││├──────┼──────┤├───────┼────────┤││││1,012,758元│1,010,176元││104年9月21日│年息百分之2.9││││├──────┼──────┤├───────┼────────┤││││220,500元│220,500元││104年9月2日│年息百分之2.9││││├──────┼──────┤├───────┼────────┤││││409,500元│409,500元││104年9月2日│年息百分之2.9││││├──────┼──────┤├───────┼────────┤││││700,000元│700,000元││104年9月2日│年息百分之2.9││││├──────┼──────┤├───────┼────────┤││││1,300,000元│1,300,000元││104年9月2日│年息百分之2.9││││├──────┼──────┤├───────┼────────┤││││350,000元│350,000元││104年9月9日│年息百分之2.9││││├──────┼──────┤├───────┼────────┤│001│103年5月28日│30,000,000元│650,000元│650,000元│未載│104年9月9日│年息百分之2.9││││├──────┼──────┤├───────┼────────┤││││332,500元│332,500元││104年9月15日│年息百分之2.9││││├──────┼──────┤├───────┼────────┤││││617,500元│617,500元││104年9月15日│年息百分之2.9││││├──────┼──────┤├───────┼────────┤││││1,260,000元│1,260,000元││104年9月16日│年息百分之2.9││││├──────┼──────┤├───────┼────────┤││││2,340,000元│2,340,000元││104年9月16日│年息百分之2.9││││├──────┼──────┤├───────┼────────┤││││280,000元│280,000元││104年9月4日│年息百分之2.9││││├──────┼──────┤├───────┼────────┤││││520,000元│520,000元││104年9月4日│年息百分之2.9││││├──────┼──────┤├───────┼────────┤││││1,472,786元│1,472,786元││104年4月17日│年息百分之2.539│└──┴───────┴────────┴──────┴──────┴───┴───────┴────────┘┌──────────────────────────────────────────────────────┐│附表:104年度司票字第1918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請求金額│計息本金│到期日│利息起算日│請求利率││││(新臺幣)│(新臺幣)│(新臺幣)││││├──┼───────┼────────┼──────┼──────┼───┼───────┼────────┤││││280,000元│280,000元││104年8月25日│年息百分之2.9││││├──────┼──────┤├───────┼────────┤││││520,000元│520,000元││104年8月25日│年息百分之2.9││││├──────┼──────┤├───────┼────────┤││││385,000元│385,000元││104年9月4日│年息百分之2.9││││├──────┼──────┤├───────┼────────┤││││715,000元│715,000元││104年9月4日│年息百分之2.9││││├──────┼──────┤├───────┼────────┤││││252,000元│252,000元││104年9月15日│年息百分之2.9││││├──────┼──────┤├───────┼────────┤││││468,000元│468,000元││104年9月15日│年息百分之2.9││││├──────┼──────┤├───────┼────────┤││││175,000元│175,000元││104年9月15日│年息百分之2.9││││├──────┼──────┤├───────┼────────┤││││325,000元│325,000元││104年9月15日│年息百分之2.9││││├──────┼──────┤├───────┼────────┤││││1,312,500元│1,312,500元││104年9月11日│年息百分之2.9││││├──────┼──────┤├───────┼────────┤│002│104年5月5日│30,000,000元│2,437,500元│2,437,500元│未載│104年9月11日│年息百分之2.9││││├──────┼──────┤├───────┼────────┤││││381,500元│381,500元││104年9月19日│年息百分之2.9││││├──────┼──────┤├───────┼────────┤││││708,500元│708,500元││104年9月19日│年息百分之2.9││││├──────┼──────┤├───────┼────────┤││││700,000元│700,000元││104年9月4日│年息百分之2.9││││├──────┼──────┤├───────┼────────┤││││1,300,000元│1,300,000元││104年9月4日│年息百分之2.9││││├──────┼──────┤├───────┼────────┤││││700,000元│700,000元││104年9月9日│年息百分之2.9││││├──────┼──────┤├───────┼────────┤││││1,300,000元│1,300,000元││104年9月9日│年息百分之2.9││││├──────┼──────┤├───────┼────────┤││││700,000元│700,000元││104年9月18日│年息百分之2.9││││├──────┼──────┤├───────┼────────┤││││1,300,000元│1,300,000元││104年9月18日│年息百分之2.9││││├──────┼──────┤├───────┼────────┤││││2,988,890元│2,988,890元││104年7月23日│年息百分之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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