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257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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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12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1257號原告 吳錦洲
林素雪 林淑娟 共同訴訟代理人 蘇勝嘉 律師複代理人 張瀚升 律師
鄭伊純 律師被告 邱東榆
邱東山 林天賜 張昔霞 姚水木 吳美雲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黃保勝 被告 賴銘鎮 ( 賴褔來 、 巫阿珠 之承當訴訟人)
陳莊美根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陳門牽 被告 林文益 追加被告 黃敏媛 ( 黃王秀鸞 之繼承人)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陳文國 被告 許奉溢 ( 許林昭之 承受訴訟人兼 許麗華 、 許麗玉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許奉棋 被告 李蘇秀媚 (應有部分已移轉陳 劉敏 )
許漢周 黃秋雄 洪金條 林瑞女 郭春發 吳雪子 蔡許迎 (應有部分已移轉 陳劉敏 ) 吳寶蓮 周鎮彰 黃進卿 (應有部分已移轉黃保勝) 蔡素珠 梁麗玲 周美蘭 (應有部分已移轉陳文國)朱 王秀雲 (應有部分已移轉陳劉敏) 郭十煒 游宗儒 施慕舜 徐鴻鈞 兼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洪徐秀琴 被告 陳逸宸 (應有部分已移轉陳劉敏)
賴金 ( 賴陳 𤆬治之繼承人) 賴秋東 (賴陳𤆬治之繼承人) 賴浚庸 (賴陳𤆬治之繼承人) 賴玉花 (賴陳𤆬治之繼承人) 賴淑惠 (賴陳𤆬治之繼承人)元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應有部分已移轉陳劉敏)法定代理人 何品瑩 被告 何博文 (應有部分已移轉陳劉敏)
陳劉敏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怡成 律師複代理人 張琍威 律師
周家年 律師被告 簡燈榜 ( 王簡鹿 之繼承人)
簡瑞騫 (王簡鹿之繼承人) 陳淑惠 ( 周權泰 之承受訴訟人) 周光源 (周權泰之承受訴訟人、應有部分已移轉陳上列當事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鄭舜元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
書記官李國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