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31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310號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遠通機械有限公司、 陳綉湘 、 杜業陞 、運和機械有限公司、 陳碧珠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運和機械有限公司」之公司統一編號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1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