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附民字第19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附民字第19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5月25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附民字第196號原告 蘇秋琴
廖茂榮 被告 林玉枝 上列被告因民國111年度易字第281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黃齡玉
法官簡璽容法官黃麗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
書記官葉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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