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14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1450號附民原告 林玉錦 附民被告 劉真茵 上列被告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112年度訴字第845號、112年度簡字第3910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陳淑勤
法官張瑞德法官廖建瑋不得抗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謝盈敏中華民國1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