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補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補字第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02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補字第72號原告 邱雪萍
一、上列原告與如附表所示被告等83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繳納裁判費,即駁回原告之訴:
㈠、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280萬1,341元【計算式:土地公告現值1,900元×{○○○鎮○○段〈下稱同段〉115地號1413.35㎡×應有部分99/735)+(同段117地號356.36㎡×應有部分71/735)+(同段118地號4846.71㎡×應有部分160/1881)+(120地號6279.97㎡×應有部分2/15)}=280萬1,34
1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
2萬8,819元。
㈡、請檢附屏東縣○○鎮○○段○○○○○○○○○○○○○○○○號土地(下稱系爭4筆土地)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含全體共有人姓名、住址及抵押權人姓名、住址),並依土地登記謄本所列共有人重新確認後,於起訴狀被告欄補正正確之全體被告姓名、住居所,且重新提出起訴狀正本及繕本;另若系爭4筆土地有抵押權人,亦應提出告知訴訟狀及繕本到院。
㈢、應提出⑴原告委任訴訟代理人 陳俊男 民事委任狀,⑵全體被告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被告中任一人如已死亡,應提出該被告之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及全體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㈣、另提出系爭4筆土地之周圍道路標示、系爭4筆土地之使用現狀與照片、有無坐落系爭4筆土地上建物(暨其建物登記謄本與照片)、地上物之門牌號碼暨稅籍資料。
㈤、提出對系爭4筆土地抵押權人之告知訴訟狀。並提出抵押權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怡先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部分,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
書記官張孝妃附表┌──┬─────┬───────────────────┐│編號│姓名│住址│├──┼─────┼───────────────────┤│1│中華民國│設屏東縣○○市○○路○○○號│├──┼─────┼───────────────────┤│2│ 黃明章 │住高雄市○○區○○路0段000號│├──┼─────┼───────────────────┤│3│ 黃又銘 │住屏東縣○○鎮○○路○○號│├──┼─────┼───────────────────┤│4│ 許宸笙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5│ 方燈林 │住高雄市○○區○○路○○○號4樓│├──┼─────┼───────────────────┤│6│ 方博文 │住高雄市○○區○○○路○○○號8樓之1│├──┼─────┼───────────────────┤│7│ 葉國棟 │住臺中市○○區○○路0段00號7樓│├──┼─────┼───────────────────┤│8│ 方柏勝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9│ 鄭旭智 │住桃園市○○區○○路○○○巷○○弄○號│├──┼─────┼───────────────────┤│10│ 方宜蘭 │住屏東縣○○鄉○○路○○○號│├──┼─────┼───────────────────┤│11│許 張榮美雲 │住高雄市○○區○○路○○○巷○○弄○○號│├──┼─────┼───────────────────┤│12│ 張富宇 │住高雄市○○區○○路○○○號7樓│├──┼─────┼───────────────────┤│13│ 張慧媛 │住高雄市○○區○○路○○號6樓│├──┼─────┼───────────────────┤│14│ 張慧娟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15│ 張慧茲 │住新北市○○區○○路○○○巷○號11樓之3│├──┼─────┼───────────────────┤│16│ 張碧雲 │住新北市○○區○○路○○號6樓之4│├──┼─────┼───────────────────┤│17│ 張素眞 │住屏東縣○○鎮○○路○○號│├──┼─────┼───────────────────┤│18│ 張素梅 │住新北市○○區○○路○○號之5│├──┼─────┼───────────────────┤│19│ 張雅菱 │住新北市○○區○○○路○○○巷○○號│├──┼─────┼───────────────────┤│20│ 中山茂松 │住愛知縣東海市荒尾町源氏山8番地2│├──┼─────┼───────────────────┤│21│ 王祥田 │住高雄市○○區○○路○○○○號│├──┼─────┼───────────────────┤│22│ 林王春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23│ 王雪 │住高雄市○○區○道路○○○○號│├──┼─────┼───────────────────┤│24│ 王金菊 │住高雄市○○區○○街○○號7樓│├──┼─────┼───────────────────┤│25│ 邱文章 │住新北市○○區○○○路○○巷○○號│├──┼─────┼───────────────────┤│26│ 邱文宗 │住新北市○○區○○○路○○巷○○號│├──┼─────┼───────────────────┤│27│ 邱文玉 │住新北市○○區○○○路○○巷○○號│├──┼─────┼───────────────────┤│28│ 邱淑敏 │住臺北市○○區○○路○○巷○○號5樓│├──┼─────┼───────────────────┤│29│ 呂俊良 │住新北市○○區○○路2段136巷17弄6││││號5樓│├──┼─────┼───────────────────┤│30│ 呂雅雯 │住新北市○○區○○街○○○巷○○號│├──┼─────┼───────────────────┤│31│ 鍾詠凡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32│ 蕭宥鷳 │住高雄市○○區○○路○○號2樓│├──┼─────┼───────────────────┤│33│ 黃文志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34│ 黃文村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35│ 黃文伸 │住新北市○○區○○路0段000○0號8樓│├──┼─────┼───────────────────┤│36│ 黃鈴娟 │住屏東縣○○鎮○○路○○號│├──┼─────┼───────────────────┤│37│ 黃美芳 │住屏東縣○○鎮○○路○○號│├──┼─────┼───────────────────┤│38│ 黃健誥 │住高雄市○○區○○路○○號2樓│├──┼─────┼───────────────────┤│39│ 黃鈺棋 │住高雄市○○區○○路○○號2樓│├──┼─────┼───────────────────┤│40│ 黃米秀 │住屏東縣○○鎮○○路○○○號│├──┼─────┼───────────────────┤│41│蕭 李香蘭 │住屏東縣○○鎮○○路○○○○○號│├──┼─────┼───────────────────┤│42│ 陳玉枝 │住屏東縣○○鎮○○路○○○○號│├──┼─────┼───────────────────┤│43│張路│住屏東縣○○鎮○○路○巷○○號│├──┼─────┼───────────────────┤│44│ 張萬進 │住桃園市○○區○○路○○巷○○○號│├──┼─────┼───────────────────┤│45│ 張慶益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46│ 張玉霞 │住屏東縣○○市○○路○○○巷○○號│├──┼─────┼───────────────────┤│47│ 張玉敏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48│ 張玉惠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49│ 張國鐘 │住新北市○○區○○路○○○巷○○號3樓│├──┼─────┼───────────────────┤│50│ 張宗權 │住屏東縣○○鎮○○路○○○巷○弄○○號│├──┼─────┼───────────────────┤│51│ 張宸興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4樓之2│├──┼─────┼───────────────────┤│52│ 張憲志 │住高雄市○○區○○街○○○○號│├──┼─────┼───────────────────┤│53│ 張美麗 │住高雄市○○區○○○街○○號6樓│├──┼─────┼───────────────────┤│54│ 張萾青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55│ 張佑任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56│ 張志鴻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57│ 張志勇 │住屏東縣○○鎮○○路○○○巷○弄○○號│├──┼─────┼───────────────────┤│58│ 張有慰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59│ 張育淨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60│ 張幼倚 │住臺南市善化區百二甲27號│├──┼─────┼───────────────────┤│61│ 楊美玉 │住高雄市○○區○○街○○號4樓│├──┼─────┼───────────────────┤│62│ 張佩芬 │住高雄市○○區○○路○○巷○○弄○○號│├──┼─────┼───────────────────┤│63│ 張庭瑋 │住高雄市○○區○○街○○○巷○○○號│├──┼─────┼───────────────────┤│64│ 呂淑珠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65│ 張亞伶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66│ 張銘彰 │住屏東縣○○鎮○○路○巷○○弄○○號│├──┼─────┼───────────────────┤│67│ 張勝華 │住臺東縣臺東市○○路○段491│├──┼─────┼───────────────────┤│68│ 張登科 │住屏東縣○○鎮○○路○巷○○號│├──┼─────┼───────────────────┤│69│ 張真鵬 │住新北市○○區○○○路○○○巷○弄○○號│├──┼─────┼───────────────────┤│70│ 張應超 │住新竹縣○○市○○路○○○巷○○號│├──┼─────┼───────────────────┤│71│林 張罕仔 │住苗栗縣○○鎮○○路○○○號│├──┼─────┼───────────────────┤│72│ 張秋玉 │住臺東縣○○市○○路○段○○○號│├──┼─────┼───────────────────┤│73│林 張玉盆 │住高雄市○○區○○○街○○巷○○號│├──┼─────┼───────────────────┤│74│ 張賜珍 │住屏東縣○○鎮○○路○巷○○弄○號│├──┼─────┼───────────────────┤│75│ 張勳岳 │住臺北市○○區○○路3段192巷2弄11││││號4樓│├──┼─────┼───────────────────┤│76│ 張慕瑤 │住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弄00號││││4樓│├──┼─────┼───────────────────┤│77│ 張忠 │住屏東縣○○鎮○○村000號│├──┼─────┼───────────────────┤│78│ 姚度生 │住屏東縣○○鎮○○里○○路○○○號│├──┼─────┼───────────────────┤│79│ 姚秀英 │住新北市○○區○○街○○○巷○○○○號│├──┼─────┼───────────────────┤│80│ 楊健鴻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81│ 阮惠美 │住高雄市○○區○○路○○○○號│├──┼─────┼───────────────────┤│82│ 林淑嬌 │住高雄市○○區○○○街○○號│├──┼─────┼───────────────────┤│83│ 吳國瑞 │住臺北市○○區○○路○○巷○○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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