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8年審竹簡字第20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5月1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8年度審竹簡字第202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丑○○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6年度偵字第6309號、98年度偵字第56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丑○○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陸拾罪,均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貳拾貳罪,均處有期徒刑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證據
一、本件犯罪事實:丑○○與 翁裕隆 、 洪子庭 、 崔儷樺 、 張清峰 、 林芯妤 、 宋志桀 、午○○、 陳淑惠 、 陳君儀 、 陳瑾瑩 、 林心瀅 、 周佳蓉 等人(翁裕隆等12人均由檢察官另為緩起訴處分),於民國96年間均受僱於林義桐、酉○○(均由檢察官另為緩起訴處分),由林義桐在附表一所示地點申請設立如附表一所示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等,與知名媒體名稱近似之營利事業,並均由林義桐擔任實際負責人,共同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目的的犯罪意思聯絡及行為分擔,由丑○○與翁裕隆、洪子庭、張清峰、林芯妤、宋志桀、午○○、陳君儀、陳瑾瑩、林心瀅、周佳蓉(以下稱丑○○等11人)負責打電話予如附表二至六所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向其等佯稱係如附表一所示知名媒體之記者,要辦理公益宣導或週年慶活動等業務,要求贊助款項刊登廣告等情,致如附表二至六所示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陷於錯誤,以為係知名媒體所辦之活動,而同意贊助並支付如附表二至六各項所示之金額,丑○○等11人將同意贊助之如附表二至六所示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名單回報予林義桐後,由林義桐在附表一所示知名媒體刊登廣告並登載如附表二至六所示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全銜,再由酉○○、崔儷樺、陳淑惠負責將廣告版面及匯款單寄送至如附表二至六所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之處,其中部分如附表二至六所示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個人依約匯款至如附表七所示帳戶,部分則依約匯款時因附表七所示帳戶嗣後遭凍結而未能匯入。案經乙○○、辛○○、寅○○、戊○○、丙○○、癸○○、申○○、庚○○、亥○○、巳○○、壬○○、甲○○發覺受騙報警處理,始循線查悉上情。
二、證據:
(一)被告丑○○於警局詢問時及檢察官偵查中之自白。
(二)證人林義桐、酉○○、翁裕隆、洪子庭、崔儷樺、張清峰、林芯妤、宋志桀、午○○、陳淑惠、陳君儀、陳瑾瑩、林心瀅、周佳蓉於警詢、檢察官偵查中之證述。
(三)附表二至六所示之證人證述附卷可證。
(四)附表二至六所示之匯款單影本各1份附卷可證。
(五)蘋果日報、理財週刊、中國時報、新新聞報、眾聲日報廣告、新新聞報社函(96偵5691卷第324頁)影本各1份附卷可證。
(六)證人酉○○提供之員工薪資記帳資料1份附卷可證。
三、論罪及科刑:
(一)論罪:
1、核被告丑○○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第3項詐欺取財未遂罪。
2、共同正犯:被告與林義桐等14人就上開詐欺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刑法第28條之共同正犯。
3、數罪併罰:被告所犯前開詐欺取財82罪,犯意各別,行為可分,應予以分別論罪,合併處罰之。
4、未遂犯:被告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為未遂犯,應依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二)科刑:審酌被告明知近年來國內多有詐欺、恐嚇集團犯案,竟仍為詐欺之犯行,以助長犯罪集團惡行,其對於社會秩序之擾亂不言而喻,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其犯罪次數雖多,惟各次犯罪對被害人等尚不致造成重大損失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並定其應執行之刑,以示懲儆。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28條、第339條第1項、第3項、第25條第2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華民國98年5月18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馮俊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8年5月18日
書記官蕭汝芳附錄本案論罪科刑實體法條全文:
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罰金之貨幣單位改為新臺幣,並提高為30倍)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一、新竹市○○路○○○號5樓:⑴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以不知情之丁○○為名義負責人),名稱近似中國時報。
⑵理財文化事業社(以酉○○為負責人),名稱近似理財週刊。
⑶蘋果文化事業社(以翁裕隆為負責人),名稱近似蘋果日報。
二、新竹市○○路○○○號5樓:新新聞報社(以林義桐為負責人),名稱近似新新聞週刊。
三、新竹縣○○鎮○○街○○巷○○弄○○號:眾聲日報社(以酉○○為負責人)。
附表二:(96偵5691號案卷)
一、辰○○代書事務所,辰○○(第88頁),96年9月之前,匯款4,000元至中時文化事業社及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土地銀行中研院分行,未○○(第91頁),96年8月間,匯款2,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三、鷁振鋼鐵實業有限公司,乙○○(第101頁),96年8月間匯款1,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四、聯潔企業有限公司,辛○○(第106頁),96年7月間匯款2,000元至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五、禾寅建設有限公司,寅○○(第110頁),96年7月間匯款
1萬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又96年8月間匯款2萬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六、己○○(第116頁),96年8月間匯款3,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七、新竹市照顧服務協會,戊○○(第120頁),96年8月間匯款2,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八、頂福社區發展協會,卯○○(第124頁),96年8月間匯款1,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九、丙○○(第127頁),匯款1,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潤達建設有限公司,癸○○(第130頁),96年6月間匯款2,000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既遂。
十一、熊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申○○(第133頁),匯款1,00
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二、庚○○(第137頁),96年8月間分別匯款1,000元至新新聞報社、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十三、新竹縣不動產仲介公會,亥○○(第140頁),96年8月間匯款5,000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又匯款3,600元至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十四、峨嵋鄉公所,巳○○(第145頁),於96年7月間匯款1,
500元至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十五、壬○○(第149頁),於96年6月間匯款2,000元至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十六、新竹林區管理處,子○○(第152頁),96年6月間匯款1,000元至眾聲日報社帳戶。既遂。
十七、新興彈簧科技有限公司,甲○○(第155頁),96年8月間匯款3,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八、省立新竹醫院,戌○○(第160頁),96年9月間要求匯款2,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附表三:(96偵6081號案卷)
一、南投縣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江素秋 (第54頁),96年8月間匯款1,5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埤頭鄉農會, 許金水 (第56頁),96年8月間匯款2,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三、蘇澳鎮公所, 曾明哲 (第58頁),96年8月間匯款2,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四、臺南市青草國小, 鄭秋定 (第60頁),96年8月間匯款1,00
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另匯款1,5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共匯款2,500元。既遂。
五、湖口鄉公所, 劉碧華 (第62頁),96年8月間匯款1,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六、弓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楊崇明 (第63頁),96年8月間匯款3,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另匯款2,600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共匯款5,600元。既遂。
七、大里市農會, 陳坤助 (第65頁),96年8月間匯款1,000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既遂。
八、谷錡科技公司, 劉茂雄 (第66頁),96年8月間匯款5,000元至新新聞報社帳戶。既遂。
九、醇點生物科技公司, 葉惠莉 (第68頁),96年8月間匯款2,
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 穀保家商 , 林鴻龍 (第69頁),96年8月間匯款2,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一、僑光技術學院, 張也青 (第70頁),96年間要求匯款2,00
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二、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林伯奇 (第71頁),96年間要求匯款5,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三、桃園縣議員 彰廷晟 (第72頁),96年9月間要求匯款各2,
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四、鴻澤建設有限公司, 陳清賢 (第74頁),96年8月間要求匯款5,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五、惟美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蔡裕檑 (第77頁),96年
8月間匯款1萬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另要求匯款1萬5,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附表四:(96偵6309號案卷)
一、新社鄉農會, 劉南村 (第90頁),96年8月間匯款1,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久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張春榮 (第92頁),96年7、
8月間匯款2,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三、稻江技術暨管理學院, 林金朝 (第93頁),96年8、9月間要求匯款2,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四、 東南 旅行社, 戴秀琴 (第96頁),96年7、8月間要求匯款2,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五、中科飯店, 高雅鈴 (第99頁),96年8月間匯款3,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六、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東南分社, 莊錦德 (第102頁),96年
9月間要求匯款1,5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七、亞洲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蔡瑞龍 (第103頁),96年7月間要求匯款2,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八、員 林家商 , 金志強 (第104頁),96年7月間匯款3,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九、鴻亞生物科技公司, 黃明章 (第106頁),96年9月間要求匯款3,6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震撼科技公司, 戴盛豐 (第110頁),96年7月間匯款3,00
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一、臺北縣三光國小, 尹廉榮 (第112頁),96年間要求匯款1,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二、清雲科技大學, 梁榮輝 (第113頁),96年8月間匯款2,
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附表五(96偵7374號案卷)
一、中國液化加氣站協會, 謝耀陞 (第9頁),96年8月間匯款2,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南投縣孔孟學會, 簡輝茂 (第13頁),96年8月間匯款1,00
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三、泰谷光電科技公司, 劉三寶 (第18頁),96年8月間匯款2,
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四、合作金庫銀行迴龍分行, 張伯彰 (第21頁),96年8月間匯款各1,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共匯款5,600元。既遂。
五、新益成機械公司, 程祺文 (第25頁),96年8月間匯款5,00
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六、基隆市民眾服務社, 許淑芬 (第28頁),96年8月間匯款5,
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七、味丹企業公司, 張雄輝 (第31頁),96年8月間匯款1,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八、廣之香食品公司, 田正祿 (第35頁),96年8月間匯款5,00
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九、臺南市養生協會, 王琇瓊 (第38頁),96年8月間匯款各2,
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新新聞報社帳戶,另匯款3,
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共匯款7,000元。既遂。
十、國姓鄉農會, 吳福樹 (第41頁),96年8月間匯款2,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附表六:(96他1722案卷二)
一、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林騰輝 (第33頁),96年8月間要求匯款6,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南亞技術學院, 廖文賢 (第35頁),96年8月間匯款3,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三、東立物流公司, 高淑琦 (第37頁),96年8月間匯款5,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四、創意家行銷公司, 黃瑞琦 (第39頁),96年8月間匯款8,00
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五、寶璽建設公司, 郭文倩 (第44頁),96年8月間匯款5,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六、穎頡工程公司, 朱乾宏 (第121頁),96年9月間匯款3,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元。既遂。
七、真道神學院, 莊丁金 (第124頁),96年8月間匯款1,5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八、 符宏仁 建築師事務所,符宏仁(第128頁),96年8月間匯款2,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九、嘉南農田水利會, 郭玉鳳 (第131頁),96年8月間匯款5,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華裕海運公司, 黃明輝 (第136頁),96年9月間要求匯款1,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一、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賈玉蓉 (第143頁),96年8月間匯款1,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二、弘康復健科診所, 陳淑霞 (第146頁),96年7月間匯款2,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三、臺灣省會計師公會, 陳慶洲 (第149頁),96年7、8月間匯款2,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又匯款2,6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共匯款4,600元。既遂。
十四、大光長榮機械公司, 洪忠良 (第156頁),96年7月間匯款1萬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五、新大陸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林治鍠 (第160頁),96年8月間要求匯款2,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十六、勇信企業工程行, 李信義 (第162頁),96年7月間匯款2,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七、華穗護理之家, 柯美菁 (第167頁),96年7月間匯款3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八、桃園縣議員 陳麗莉 , 陳禹彤 (第171頁),96年8月間匯款2,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十九、麗立妍生物科技公司, 謝禕豈 (第175頁),96年7月間匯款8,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十、靈知科技公司, 林吉財 (第179頁),96年8月間要求匯款5,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一、臺灣瀧澤科技公司, 翁石松 (第183頁),96年8月間要求匯款各2,000元至理財文化事業社、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二、宜蘭觀光協會, 曹素芬 (第188頁),96年8月間匯款3,
6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另96年8月間要求匯款3,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三、桃園縣龜山國中, 黃新棟 (第194頁),96年8月間匯款1,0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
二四、21世紀不動產仲介公司, 林見達 (第197頁),96年8月間要求匯款3,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五、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林昆縉 (第198頁),96年8月間要求匯款5,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六、巨瀚科技公司, 余政溉 (第204頁),96年8月間要求匯款3,000元至蘋果文化事業社帳戶,未遂。
二七、大康織機股份有限公司, 詹靖盈 (第207頁),96年7月間匯款3,600元至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帳戶,既遂。附表七:
一、中時廣告文化事業社,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
二、理財文化事業社,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
三、蘋果文化事業社,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
四、新新聞報社: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
五、眾聲日報社,郵政劃撥帳號:000000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