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審訴字第76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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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審訴字第7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0月24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審訴字第760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賴建有
主文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一○五年度偵緝字第一一九四號、第一一九五號),前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4日
刑事第二十庭法官黃玉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勤涵中華民國10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