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拍字第35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拍字第35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拍字第351號聲請人臺中市烏日區農會法定代理人 魏周森 相對人 陳國建 債務人 陳麗嬌 債務人威龍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翁添貴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67條及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又依信託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陳麗嬌、威龍保全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06年4月18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本金最高限額新臺幣(下同)52,0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債務人對權利人(即抵押權人)所負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之借款、透支、票據、保證等授信債務。
(五)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36年4月13日。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
抵押物(權)之費用及墊付之保險費。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債務人向抵押權人辦理約定之債權種類所生之手續費。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陳麗嬌、威龍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債務額比例:1分之1。
嗣債務人陳麗嬌、威龍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6年4月21日向聲請人借款40,000,000元,約定有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民國126年4月21日,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自民國107年1月21日即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而全部抵押物於107年1月8日因信託財產登記予相對人陳國建,其設定之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借據、借據之授信約定書、客戶放款戶資料一覽查詢表(放款明細表)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7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首揭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7年9月2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附表:
┌─┬───────────────────────┬─────┬──────┐│編│土地坐落│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市│南屯區│ 田心 ││1590│298.00│10000分之924│││││││││││││││││││││││││││││││││││││││││││││││││││││││├─┼───┼────┼───┼───┼──────┼─────┼──────┤│2│臺中市│南屯區│田心││1591│243.00│10000分之924│││││││││││││││││││││││││││││││││││││││││││││││││││││││├─┼───┼────┼───┼───┼──────┼─────┼──────┤│3│臺中市│南屯區│田心││1591-5│236.00│10000分之924│││││││││││││││││││││││││││││││││││││││││││││││││││││││├─┼───┼────┼───┼───┼──────┼─────┼──────┤│4│臺中市│南心區│田心││1591-6│243.00│10000分之924│││││││││││││││││││││││││││││││││││││││││││││││││││││││└─┴───┴────┴───┴───┴──────┴─────┴──────┘┌─┬──┬───────┬────────┬────────────┬────┐│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1│3204│臺中市南屯區田│主要用途:商業用│層次:十層│陽台:46.29│全部││││心段1590、1591│主要建材:鋼筋混│合計:552.88││││││-5、1591-6地號│凝土造││││││├───────┤層數:11層│││││││臺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501││││││││號十樓│││││├─┴──┴───────┴────────┴──────┴─────┴────┤│共有部分:臺中市○○區○○段○○○○○號,面積813.4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885│├─┬──┬───────┬────────┬──────┬─────┬────┤│2│3193│臺中市南屯區田│主要用途:停車空│層次:地下二││10000分││││心段1590、1591│間、避難室│層││之885││││-5、1591-6│主要建材:鋼筋混│合計:415.34│││││├───────┤凝土造│││││││臺中市南屯區五│層數:11層│││││││權西路二段501││││││││號地下二層│││││├─┴──┴───────┴────────┴──────┴─────┴────┤│共有部分:│├─┬──┬───────┬────────┬──────┬─────┬────┤│3│3194│臺中市南屯區田│主要用途:商業用│層次:地下一││10000分││││心段1590、1591│主要建材:鋼筋混│層││之885││││-5、1591-6│凝土造│合計:364.20│││││├───────┤層數:11層│││││││臺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501││││││││號地下一層│││││├─┴──┴───────┴────────┴──────┴─────┴────┤│共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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