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106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10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2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1060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桂林
楊龍輝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8月20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周瑞芬
法官陳思成法官楊曉惠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明倫中華民國9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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