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上易字第25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27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12年度上易字第258號上訴人 陳晴美 被上訴人 劉興本 訴訟代理人 蘇顯讀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6月27日
民事第四庭受命法官劉惠娟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書記官陳文明
中華民國112年6月27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2年上易字第25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27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12年度上易字第258號上訴人 陳晴美 被上訴人 劉興本 訴訟代理人 蘇顯讀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6月27日
民事第四庭受命法官劉惠娟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書記官陳文明
中華民國1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