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度聲字第619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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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7年聲字第61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4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字第619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97年度執聲字第39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玖年參月。
理由
一、受刑人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本院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編號6、7、11、12之罪,其宣告刑、或犯罪時間聲請書誤載者,已更正如附表)。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按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依刑法第51條定應執行刑時,「裁判確定前犯數罪,其中一罪在新法施行前者,亦同(即亦應為新舊法比較)。」最高法院95年5月23日第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受刑人於裁判確定前犯數罪,均係於95年7月1日之前犯之,而刑法第51條業於民國94年1月7日修正公布,並於95年7月1日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1條規定:「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左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其中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二十年。」修正後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比較結果,修正後刑法並非較有利於行為人,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仍應依修正前刑法,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4月16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林榮龍
法官江錫麟法官張惠立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育德中華民國97年4月16日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彰│有期徒刑6月,彰│有期徒刑10月,減│有期徒刑10月,減│││化地院96年度聲減│化地院96年度聲減│為有期徒刑5月│為有期徒刑5月│││字第486號裁定減│字第486號裁定減│││││為有期徒刑4月│為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5年5月中旬某日│95年6月間某日起│95年12月19日│95年9月23日│││起至95年6月27日│至95年12月18日止│││││止││││├────────┼────────┼────────┼────────┼────────┤│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5年度毒│彰化地檢95年度毒│彰化地檢96年度毒│彰化地檢96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2708號│偵字第4449號│偵字第898號│偵字第4203、4204││││││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最││││分院│││後├──────┼────────┼────────┼────────┼────────┤│事│案號│95年度訴字第1326│96年度斗簡字第7│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訴字第2180││實││號│號│1777號│號││審├──────┼────────┼────────┼────────┼────────┤││判決日期│96年2月2日│96年3月28日│96年7月31日│96年11月30日│├─┼──────┼────────┼────────┼────────┼────────┤│確│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分院│││定├──────┼────────┼────────┼────────┼────────┤││案號│95年度訴字第1326│96年度斗簡字第7│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訴字第2180││判││號│號│1777號│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6年2月26日│96年4月16日│96年8月20日│96年12月24日│├─┴──────┼────────┼────────┼────────┼────────┤││彰化地檢96年度執│彰化地檢96年度執│彰化地檢96年度執│彰化地檢97年度執││備註│字第1608號│字第2454號│字第4769號│字第792號││├────────┴────────┴────────┤│││編號1到編號3是96年執更乙字第1171號││└────────┴──────────────────────────┴────────┘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5│6│7│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減│有期徒刑15年6月│有期徒刑15年6月│有期徒刑15年6月│││為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5年11月20日│95年6月間某日起│95年7、8月間某日│95年9月某日起至││││至95年12月某日止│起至95年12月某日│95年11月某日止│││││止││├────────┼────────┼────────┼────────┼────────┤│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6年度毒│彰化地檢95年度偵│彰化地檢95年度偵│彰化地檢95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4203、4204│字第11583號、96│字第11583號、96│字第11583號、96│││號│年度偵字第1650、│年度偵字第1650、│年度偵字第1650、││││1739號│1739號│1739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最│││分院│分院│分院││後├──────┼────────┼────────┼────────┼────────┤│事│案號│96年度訴字第2180│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實││號│2609號│2609號│2609號││審├──────┼────────┼────────┼────────┼────────┤││判決日期│96年11月30日│97年1月9日│97年1月9日│97年1月9日│├─┼──────┼────────┼────────┼────────┼────────┤│確│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分院│分院││定├──────┼────────┼────────┼────────┼────────┤││案號│96年度訴字第2180│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判││號│2609號│2609號│2609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6年12月24日│97年1月28日│97年1月28日│97年1月28日│├─┴──────┼────────┼────────┼────────┼────────┤│備註│彰化地檢97年度執│彰化地檢97年度執│彰化地檢97年度執│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第792號│字第1998號│字第1998號│字第1998號│└────────┴────────┴────────┴────────┴────────┘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9│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6月│有期徒刑15年6月│有期徒刑15年8月│有期徒刑15年8月│├────────┼────────┼────────┼────────┼────────┤│犯罪日期│95年10月中旬某日│95年11月間某日起│95年11月某日起至│95年11月中旬某日│││起至95年12月中旬│至95年12月間中旬│95年12月15日止│起至95年12月中旬│││某日│某日止││某日止│├────────┼────────┼────────┼────────┼────────┤│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5年度偵│彰化地檢95年度偵│彰化地檢95年度偵│彰化地檢95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1583號、96│字第11583號、96│字第11583號、96│字第11583號、96│││年度偵字第1650、│年度偵字第1650、│年度偵字第1650、│年度偵字第1650、│││1739號│1739號│1739號│1739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最││分院│分院│分院│分院││後├──────┼────────┼────────┼────────┼────────┤│事│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實││2609號│2609號│2609號│2609號││審├──────┼────────┼────────┼────────┼────────┤││判決日期│97年1月9日│97年1月9日│97年1月9日│97年1月9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分院│分院│分院││定├──────┼────────┼────────┼────────┼────────┤││案號│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96年度上訴字第││判││2609號│2609號│2609號│2609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7年1月28日│97年1月28日│97年1月28日│97年1月28日│├─┴──────┼────────┼────────┼────────┼────────┤│備註│彰化地檢97年度執│彰化地檢97年度執│彰化地檢97年度執│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第1998號│字第1998號│字第1998號│字第1998號│└────────┴────────┴────────┴────────┴────────┘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1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有期徒刑7年4月│├────────┼────────┼────────┼────────┼────────┤│犯罪日期│95年11月中旬某日│95年12月7日│95年12月中旬某日│95年12月13日│││起至95年12月中旬││││││某日止││││├────────┼────────┼────────┼────────┼────────┤│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95年度偵│彰化地檢95年度偵│彰化地檢95年度偵│彰化地檢95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1583號、96│字第11583號、96│字第11583號、96│字第11583號、96│││年度偵字第1650、│年度偵字第1650、│年度偵字第1650、│年度偵字第1650、│││1739號│1739號│1739號│1739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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