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抗字第8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2月1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抗字第80號抗告人 蔡弼淵 相對人 蔡昆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本票准予強制執行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6年9月14日本院橋頭簡易庭106年度司票字第1288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所執抗告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31張(下稱系爭本票31張,其中編號31之金額,原裁定原誤載為新台幣【下同】1,000,000元,業經本院橋頭簡易庭於民國106年10月30日以106年度司票字第1288號裁定更正為200,000元,抗告人不服更正裁定,提起抗告,本院另以106年度抗字第96號裁定駁回抗告確定),並未記載付款地或發票地,依票據法第120條第4項、第5項規定,應以抗告人之住所地即台南市為付款地,再依非訟事件法第194條第1項規定,專屬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管轄。至於系爭本票31張所載之地址「高雄市○○區○○路○○○○號」,僅係抗告人於發票時任意記載地址,並非發票地。又因非訟事件法無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之規定,本件本票裁定之聲請既不合於管轄規定,即應裁定駁回,為此爰提起本件抗告,聲明廢棄原裁定並駁回相對人之聲請等語。
二、相對人則以:抗告人在系爭本票31張記載之地址「高雄市○○區○○路○○○○號」即為發票地,故本院有管轄權,請駁回抗告人之抗告等語置辯。
三、經查:㈠按票據法第123條所定執票人就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
事件,由票據付款地之法院管轄;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非訟事件法第194條第1項、票據法第120條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查相對人執有抗告人簽發系爭本票31張,並均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向抗告人為提示後,未獲付款乙情,業據相對人提出與所述相符之系爭本票31張、律師見證書1張、現場照片1份為證。原審就系爭本票31張為形式上之審查後,認已具備本票各記載事項,合於票據法第120條規定,均屬有效之本票,裁定准許強制執行,並無不合。次查,系爭本票31張上固均未記載付款地,惟「出票人」欄位記載地址「高雄市○○區○○路○○○○號」,依其文義足見係以該址為票據法第120條第1項第5款之發票地,並依同法條第5項規定以該發票地為付款地,而高雄市岡山區屬本院管轄區域,本院乃付款地之管轄法院,依法自有管轄權。
㈡至於抗告人另提出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抗字第3233號裁判、
同院88年度抗字第1689號裁判,主張系爭本票31張關於上開地址之記載,並非行政區域,故非發票地云云(見抗告卷第9頁)。惟上開二則臺灣高等法院裁判要旨係在說明「付款地」之記載以行政區域為準,不必如付款處所詳載地址,然本件抗告人有在系爭本票31張上記載發票地,已如前述,上開二則臺灣高等法院裁判要旨與本件無涉,不足採為有利於抗告人之論據。
四、又按非訟事件,依法應由關係人負擔費用者,法院裁定命關係人負擔時,應一併確定其數額;非訟事件程序費用之負擔,有相對人者,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訴訟費用之規定,非訟事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1條第2項定有明文。本件抗告業經駁回在案,依上開法條規定,本院應予確定訴訟費用額。茲因抗告人提起本件抗告,除繳納抗告費1,000元外,未有其餘訴訟費用之支出。是以,本件應由抗告人負擔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1,000元。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2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林韋岑
法官吳芝瑛法官李俊霖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本裁定除有涉及法律見解且具有原則上之重要性者外,不得再抗告。如提再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再抗告,並應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及繳納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2日
書記官黃國忠┌────────────────────────────┐│附表:│├──┬──────┬──────┬──────┬────┤│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提示日即利息│票據號碼││││(新臺幣)│起算日││├──┼──────┼──────┼──────┼────┤│001│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02│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03│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04│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05│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06│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07│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08│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09│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10│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11│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12│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13│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14│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15│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16│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17│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18│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19│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20│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21│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22│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23│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24│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25│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26│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27│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28│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29│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30│105年1月21日│1,0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031│105年1月21日│200,000元│106年8月12日│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