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法字第1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1月31日
裁判案由:變更章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法字第129號聲請人 林進財 即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林進財社會慈善興業
基金會之董事長上列聲請人聲請變更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林進財社會慈善興業基金會捐助章程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不補正者,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如下:
一、捐助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勿加蓋騎縫章跟財團法人大小章)。
二、變更章程之第六屆第四次董事會議之簽到簿。中華民國109年1月3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張詠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月31日
書記官陳香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