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242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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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2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17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242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順雄
鄭秀梅共同選任辯護人沈志純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並定於民國101年2月7日下午3時,在本院刑事第十九法庭進行審判程序,上開當事人應自行到庭。
中華民國101年1月17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陳志銘
法官林幸頎法官陳松檀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月17日
書記官洪季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