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833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聲字第83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17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833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柳晉唯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0年度執聲字第54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柳晉唯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理由
一、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受刑人柳晉唯因詐欺案件,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茲聲請人就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爰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洪瑞隆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許家齡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附表:受刑人柳晉唯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7月││││││├────────┼────────┼────────┼────────┤│犯罪日期│106年1月16日│106年3月23日│106年3月2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6年度偵字第│署106年度偵字第│署106年度偵字第│││4250號│8941號等│8941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分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事實審││1631號│1947號│1947號││├────┼────────┼────────┼────────┤││判決│107年6月13日│107年2月13日│107年2月13日│││日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分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判決││1631號│1947號│1947號││├────┼────────┼────────┼────────┤││判決│107年7月6日│107年12月18日│107年12月18日│││確定日期││(撤回上訴)│(撤回上訴)│├───┴────┼────────┼────────┼────────┤│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署108年度執字第│署108年度執字第│││11620號(編號1至│3863號(編號1至6│3863號(編號1至6│││6已定應執行有期│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徒刑4年2月)│刑4年2月)│刑4年2月)│└────────┴────────┴────────┴────────┘┌────────┬────────┬────────┬────────┐│編號│4│5│6│├────────┼────────┼────────┼────────┤│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5月│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3月│││(共3罪)│(共3罪)│(共5罪)│├────────┼────────┼────────┼────────┤│犯罪日期│106年1月9日、│106年1月10日、│106年3月1日、│││106年2月10日、│106年1月13日、│106年3月20日、│││106年3月20日│106年3月21日│106年3月22日、│││││106年3月間某日、│││││106年3月2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6年度偵字第│署106年度偵字第│署106年度偵字第│││8941號等│8941號等│8941號等│├───┬────┼────────┼────────┼────────┤││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6年度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事實審││1947號│1947號│1947號││├────┼────────┼────────┼────────┤││判決│107年2月13日│107年2月13日│107年2月13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6年度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判決││1947號│1947號│1947號││├────┼────────┼────────┼────────┤││判決│107年12月18日│107年12月18日│107年12月18日│││確定日期│(撤回上訴)│(撤回上訴)│(撤回上訴)│├───┴────┼────────┼────────┼────────┤│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署108年度執字第│署108年度執字第│││3863號(編號1至6│3863號(編號1至6│3863號(編號1至6│││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刑4年2月)│刑4年2月)│└────────┴────────┴────────┴────────┘┌────────┬────────┬────────┬────────┐│編號│7│8│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7年3月14日│107年3月15日│107年3月1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檢察│臺灣彰化地方檢察│臺灣臺南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7年度偵字第│署107年度偵字第│署108年度偵字第│││11382號等│11382號等│3631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8年度訴字第94│108年度訴字第94│108年度金訴字第││事實審││號│號│72號││├────┼────────┼────────┼────────┤││判決│108年8月9日│108年8月9日│108年8月27日│││日期││││├───┼────┼────────┼────────┼────────┤││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8年度訴字第94│108年度訴字第94│108年度金訴字第││判決││號│號│72號││├────┼────────┼────────┼────────┤││判決│108年9月10日│108年9月10日│108年10月14日│││確定日期││││├───┴────┼────────┼────────┼────────┤│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彰化地方檢察│臺灣彰化地方檢察│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署108年度執字第│署108年度執字第│││4539號(編號7至8│4539號(編號7至8│7286號│││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刑1年6月)││└────────┴────────┴────────┴────────┘┌────────┬────────┬────────┬────────┐│編號│10│11│12│├────────┼────────┼────────┼────────┤│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共2罪)│││├────────┼────────┼────────┼────────┤│犯罪日期│105年12月12日、│106年2月8日至9日│106年3月1日│││106年1月1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7年度偵字第│署106年度少連偵│署106年度偵字第│││5792號等│字第128號│33587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108年度上訴字第││事實審││847號│2869號│1828號││├────┼────────┼────────┼────────┤││判決│108年9月17日│108年1月24日│108年11月26日│││日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分院││├────┼────────┼────────┼────────┤│確定│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108年度上訴字第││判決││847號│2869號│1828號││├────┼────────┼────────┼────────┤││判決│108年10月28日│108年8月13日│108年12月27日│││確定日期││││├───┴────┼────────┼────────┼────────┤│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南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署108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7889號(已定應執│17158號│1374號(編號12至│││行有期徒刑1年8月││17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編號│13│14│15│├────────┼────────┼────────┼────────┤│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7月│有期徒刑1年6月│││(共3罪)│││├────────┼────────┼────────┼────────┤│犯罪日期│106年1月4日至5日│106年2月16日│105年12月29至30│││、106年1月14日、││日│││106年2月18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6年度偵字第│署106年度偵字第│署106年度偵字第│││33587號等│33587號等│33587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分院│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8年度上訴字第│108年度上訴字第││事實審││1828號│1828號│1828號││├────┼────────┼────────┼────────┤││判決│108年11月26日│108年11月26日│108年11月26日│││日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分院│分院││├────┼────────┼────────┼────────┤│確定│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8年度上訴字第│108年度上訴字第││判決││1828號│1828號│1828號││├────┼────────┼────────┼────────┤││判決│108年12月27日│108年12月27日│108年12月27日│││確定日期││││├───┴────┼────────┼────────┼────────┤│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1374號(編號12至│1374號(編號12至│1374號(編號12至│││17已定應執行有期│17已定應執行有期│17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徒刑3年2月)│徒刑3年2月)│└────────┴────────┴────────┴────────┘┌────────┬────────┬────────┬────────┐│編號│16│17│18│├────────┼────────┼────────┼────────┤│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5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犯罪日期│106年1月4日至5日│106年3月3日│105年12月22日│││、106年3月8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6年度偵字第│署106年度偵字第│署107年度少連偵│││33587號等│33587號等│字第452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分院│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8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228││事實審││1828號│1828號│3號、108年度訴字││││││第248號││├────┼────────┼────────┼────────┤││判決│108年11月26日│108年11月26日│108年7月25日│││日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分院│分院│││├────┼────────┼────────┼────────┤│確定│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8年度上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228││判決││1828號│1828號│3號、108年度訴字││││││第248號││├────┼────────┼────────┼────────┤││判決│108年12月27日│108年12月27日│108年9月2日│││確定日期││││├───┴────┼────────┼────────┼────────┤│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1374號(編號12至│1374號(編號12至│3411號│││17已定應執行有期│17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徒刑3年2月)││└────────┴────────┴────────┴────────┘┌────────┬────────┬────────┬────────┐│編號│19│20│21│├────────┼────────┼────────┼────────┤│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4月││││││├────────┼────────┼────────┼────────┤│犯罪日期│107年3月7日│107年3月16日│107年3月16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南地方檢察│臺灣臺南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7年度少連偵│署107年度偵字第│署107年度偵字第│││字第452號等│5813號等│5813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南│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分院│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金上訴字│108年度金上訴字│108年度金上訴字││事實審││第2406、2410號│第313號│第313號││├────┼────────┼────────┼────────┤││判決│109年1月8日│108年7月2日│108年7月2日│││日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分院││││├────┼────────┼────────┼────────┤│確定│案號│108年度金上訴字│108年度台上字第│108年度台上字第││判決││第2406、2410號│3105號│3105號││├────┼────────┼────────┼────────┤││判決│109年2月19日│109年3月5日│109年3月5日│││確定日期││││├───┴────┼────────┼────────┼────────┤│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南地方檢察│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3412號│2268號│2268號│└────────┴────────┴────────┴────────┘┌────────┬────────┬────────┬────────┐│編號│22│23│24│├────────┼────────┼────────┼────────┤│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6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共2罪)│├────────┼────────┼────────┼────────┤│犯罪日期│107年3月16日、│107年3月7日│107年3月7日、│││107年3月16日││107年3月7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7年度偵字第│署107年度偵字第│署107年度偵字第│││5813號等│15555號│15555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分院│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金上訴字│108年度金上訴字│108年度金上訴字││事實審││第313號│第2522號│第2522號││├────┼────────┼────────┼────────┤││判決│108年7月2日│109年2月27日│109年2月27日│││日期││││├───┼────┼────────┼────────┼────────┤││法院│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分院││├────┼────────┼────────┼────────┤│確定│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108年度金上訴字│108年度金上訴字││判決││3105號│第2522號│第2522號││├────┼────────┼────────┼────────┤││判決│109年3月5日│109年4月6日│109年4月6日│││確定日期││││├───┴────┼────────┼────────┼────────┤│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南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2268號│5662號(編號23至│5662號(編號23至││││25已定應執行有期│25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徒刑2年8月)│└────────┴────────┴────────┴────────┘┌────────┬────────┬────────┬────────┐│編號│25│26│27│├────────┼────────┼────────┼────────┤│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7年3月7日│107年3月19日│107年3月1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7年度偵字第│署108年度偵字第│署108年度偵字第│││15555號│1457號等│1457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金上訴字│109年度訴字第88│109年度訴字第88││事實審││第2522號│號│號││├────┼────────┼────────┼────────┤││判決│109年2月27日│109年4月30日│109年4月30日│││日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分院││││├────┼────────┼────────┼────────┤│確定│案號│108年度金上訴字│109年度訴字第88│109年度訴字第88││判決││第2522號│號│號││├────┼────────┼────────┼────────┤││判決│109年4月6日│109年5月28日│109年5月28日│││確定日期││││├───┴────┼────────┼────────┼────────┤│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5662號(編號23至│2326號(編號26至│2326號(編號26至│││25已定應執行有期│27已定應執行有期│27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徒刑1年4月)│徒刑1年4月)│└────────┴────────┴────────┴────────┘┌────────┬────────┬────────┬────────┐│編號│28│29│30│├────────┼────────┼────────┼────────┤│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2月││││(共9罪)│(共6罪)│├────────┼────────┼────────┼────────┤│犯罪日期│107年3月16日│106年2月16至17日│106年3月7日、││││、106年2月28日至│106年1月16日、││││3月1日、│106年2月17日、││││106年1月19日、│106年2月20日、││││106年2月23日、│106年3月8日、││││106年2月23日、│106年3月6日││││106年3月3日、│││││106年3月6日、│││││106年3月6日、│││││105年12月1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7年度偵字第│署106年度少連偵│署106年度少連偵│││5813號等│字第63號等│字第63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分院││││├────┼────────┼────────┼────────┤│最後│案號│109年度金上更一│106年度訴字第186│106年度訴字第186││事實審││字第15號│6、2528、2800號│6、2528、2800號││├────┼────────┼────────┼────────┤││判決│109年5月20日│109年6月17日│109年6月17日│││日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分院││││├────┼────────┼────────┼────────┤│確定│案號│109年度金上更一│106年度訴字第186│106年度訴字第186││判決││字第15號│6、2528、2800號│6、2528、2800號││├────┼────────┼────────┼────────┤││判決│109年6月23日│109年7月27日│109年7月27日│││確定日期││││├───┴────┼────────┼────────┼────────┤│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南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5203號│11766號(編號29│11766號(編號29││││至32已定應執行有│至32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期徒刑2年10月)│└────────┴────────┴────────┴────────┘┌────────┬────────┬────────┐.│編號│31│32│├────────┼────────┼────────┤│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犯罪日期│106年3月8日、│106年3月23日│││106年3月7至8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年度案號│署106年度少連偵│署106年度少連偵│││字第63號等│字第63號等│├───┬────┼────────┼────────┤││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6年度訴字第186│106年度訴字第186││事實審││6、2528、2800號│6、2528、2800號││├────┼────────┼────────┤││判決│109年6月17日│109年6月17日│││日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6年度訴字第186│106年度訴字第186││判決││6、2528、2800號│6、2528、2800號││├────┼────────┼────────┤││判決│109年7月27日│109年7月27日│││確定日期│││├───┴────┼────────┼────────┤│是否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署109年度執字第│││11766號(編號29│11766號(編號29│││至32已定應執行有│至32已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期徒刑2年10月)│└────────┴────────┴────────┘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